文旅法治文化艺术作品征集火热进行中
普法强基,利国利民。为深入宣传阐释习近平法治思想、习近平文化思想,按照“八五”普法和“奋战亚冬会 文旅法治年”普法活动安排,省文化和旅游厅、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、省作家协会联合组织开展文化和旅游法治文化艺术作品征集活动,面向全省征集文旅法治文化艺术作品。
活动主题
奋战亚冬 法治文旅
活动时间
征集阶段:2024年12月至2025年1月
评选阶段:2025年2月
公布阶段:2025年3月
征集对象
各地文化和旅游部门,党政机关、企事业单位、社会团体、行业协会,文旅法治建设实务、法治理论研究、法律服务工作者等。
征集类型
(一)文旅法治文艺类作品,话剧、戏曲等大型作品和小戏、小品、相声、快板等中小型作品。报送时需要制作成视频,要求高清mp4格式,分辨率1920×1080。
(二)文旅法治新媒体作品,时长8分钟以内的微电影、微视频、微动漫、短视频、音乐MV、公益广告等。高清mp4格式,分辨率1920×1080,画面比例16:9。
(三)文旅法治手工艺作品,剪纸、雕塑等。
(四)文旅法治书画类作品,书法、绘画、漫画、摄影等,报送时需要制作成图片,要求JPEG格式,文件大小控制在20MB以内。
(五)文旅法治诗歌、短篇小说、影视剧本、纪实文学作品等。
活动组织
(一)主办单位: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、黑龙江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、黑龙江省作家协会。
(二)承办单位:黑龙江省艺术研究院。
(三)协办人员:相关艺术门类和法治专家、学者、媒体人员、资深从业者。
征集要求
(一)征集作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宣传阐释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,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、舆论导向、价值取向,紧扣法治思想和活动主题,紧贴文化和旅游工作实际,不涉及国家机密,不含有涉及色情、暴力、封建迷信、种族与宗教歧视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所禁止的内容。
(二)征集作品均为“八五”普法规划实施以来作者本人的原创作品,不得抄袭、盗用他人作品,不得侵犯他人或机构知识产权,不得侵犯第三人的合法权益,无版权争议,涉及的名誉权、肖像权、著作权等法律责任均由作者承担,主办方不承担连带责任。摄影作品如进行过后期处理,须同时提交原始图像,保留原始EXIF信息。其他音乐、画面等含有非原创的内容,必须在片尾字幕标明来源。
(三)征集作品报送时需要填写“征集作品登记表”(见附件),将登记表与作品统一拍照或扫描制作成压缩包(注明“作品名+作者姓名+作者单位+联系电话”)发送至邮箱pinquhrb@163.com或上传至百度云盘(云盘链接发至邮箱)
邮寄地址:哈尔滨市南岗区红军街1号A座 刘美麟13089918866。
(四)被采用的征集作品需要报送相关实物,征集成果将在省文化和旅游厅门户网站、“文旅龙江”微信公众号等官方媒体账号公布。主办、承办单位拥有转发、推荐、刊发、展览、研究、出版等普法宣传教育公益使用权且不支付相关报酬。
(五)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,主要采取颁发证书、邀请参加普法活动等奖励方式。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,凡报送征集作品即视其为已经同意本次征集活动的权利义务要求。
联系方式
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
联 系 人:吕 明
电话:0451-82640307
黑龙江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
联 系 人:梁 军
电话:17745695317
黑龙江省作家协会
联 系 人:姜 超
电话:17345675757
黑龙江省艺术研究院
活动咨询:綦思骐
电话:0451-58680018
参赛作品收集:孙璐电话:1779005225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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约稿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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往期回顾
来源 | 厅政策法规处
排版 | 张文璋
统筹 | 杨晓蕾 孟宪莹
审核 | 张宵齐
监制 | 盛 任